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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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均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举报人的基本情况、通信地址、政策起草单位名称、政策措施名称及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并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材料和证据。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主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