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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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矿权退出整改修复和水电、旅游、交通项目运营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违规放牧等情况开展巡护巡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
责任单位: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党委和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中农发山丹马场(以下各项任务均需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中农发山丹马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深化守护专项行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守护祁连山”专项行动,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点位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保留运营水电项目、旅游设施、交通道路、居民点与其他活动是否存在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对国家及省、市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的保护区内疑似问题线索核查情况进行复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地方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乡镇村社+农牧民群众”多元协同、共建共治模式,深化“林长+”工作机制,健全“河湖长+林长制”协同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地方+保护区”双林长巡林工作,强化祁连生态警务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与青海省海北州的祁连山跨界区域联防联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林区法院、祁连山林区检察院
4.提升遥感监测效能。扎实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国家及省级反馈的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人为活动变化线索现场核查及问题整改。实施祁连山保护区(张掖段)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项目,每季度对人类活动变化情况开展市级遥感监测和疑似点位核查。保护区内疑似点位由祁连山管护中心核查,保护区外围疑似点位由相关县区组织核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5.高效推进问题整改。日常巡查检查、联合监督检查、遥感线索核查等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移交相关责任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落实。相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科学有效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管护中心、祁连山林区法院、祁连山林区检察院
6.严格守护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祁连山生态保护、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等各类活动。积极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批建,加快构建以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
7.持续强化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实施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退化草原治理、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项目,强化冰川、雪山、冻土带、高山草甸等的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禁牧、轮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巩固祁连山保护区山丹马场传统共牧区禁牧成效,加强草畜平衡定期巡查,坚决遏制破坏草原问题发生。结合落实“三北”六期任务,打好河西走廊一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8.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控祁连山区域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加快构建“地”“粮”“水”主管部门间的高效协同机制,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采取轮作休耕、免耕等方式,科学合理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快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与可持续利用。推进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违规取水等行为。配合做好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论证,争取水指标和水工程倾斜支持。实施冰川监测预警、退化冰川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冰川群、雪山源头及汇水区保护。实施湿地生态补水、退化湿地恢复、湿地植被重建工程,加强张掖黑河湿地保护,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9.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保护、修复等项目。加大雪豹、白唇鹿、黑鹳等珍稀濒危及特有物种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构建野生动植物微生物监测网络。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化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开展濒危野生动物繁育和野化放归。加强雪豹、盘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调查与评估。保护好祁连山水源林、河源湿地、祁连圆柏林等生态系统,保护好祁连裸鲤等水生生物栖息地。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合理设置检疫检查站,阻断有害生物跨区域传播蔓延路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调运、传播有害生物等违法行为,落实绿色防控措施,提升综合防治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湿地局
10.有效拓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纵深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建设,科学评估祁连山保护区资源资产价值,按年度开展张掖市及六县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加快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推动祁连山碳汇项目与国家自愿减排体系(CCER)接轨,深化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与绿色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湿地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11.规范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林果、林药、林菌和特色养殖等林下种植养殖业,科学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旅游,严控开发规模,规范经营管理。打造生态体验品牌,丰富康养休闲、科普研学等业态。精心划定精品生态体验线路,推动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良性互动。
12.持续强化生态风险防控与灾害防治。禁止在保护区内焚烧垃圾、杂草等。严格落实“8311”工作措施,强化森林防火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强防火道路、应急物资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信息系统。组建专群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常态化开展防灭火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构建跨部门会商研判体系。完善地震监测站网,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严格落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13.不断夯实自然资源本地数据。定期开展祁连山资源本底系统调查,建立健全资源本底数据库。开展专项调查,详细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分布、数量、质量和变化趋势。依法依规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草、气象、科研院所等单位监测数据,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监测网络感知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生态风险预警、趋势分析和智能研判,为保护决策、监管执法、应急处置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14.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持续提升“一库一图十二网九平台”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用效能,推进祁连山区域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开展生态样地监测,积极申报第四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加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冰川、雪山、冻土带、高山草甸等的监测,持续推进草原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水生态保护监控信息系统。
15.扎实开展生态保护成效评估。每年组织对祁连山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开展一次分析评估,科学评价祁连山保护区植被变化、植被覆盖度、植被生产力、生态保护状况指数、环境质量等情况。积极配合省级林草、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各自领域祁连山生态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16.加强要素保障。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对祁连山地区重点生态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公益资金参与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打造业务精湛人才队伍。建立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制度,设置野外巡护、森林抚育、保洁护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当地牧民从事巡护监测工作。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市、县区、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共建共管机制,协同落实生态保护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县区属地主导作用,配套支持政策,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参与生态保护。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人行张掖市分行
17.强化科技赋能。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转型,重视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推广无人运维、红外感知、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的全流程智能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聚焦祁连山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加强攻关,开展祁连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冰川保护、高原冻土保护以及应对气候变化、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与大型真菌调查等方向的科学技术研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18.深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博物馆和张掖湿地博物馆自然教育基地及访客中心作用,创建特色自然教育课堂,培养专业自然教育师资队伍。打造具有祁连山特色自然教育品牌,支持肃南县开展全域自然教育试点。广泛普及祁连山生态保护知识,引导干部群众增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鼓励环保志愿者、公益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形成共同守护祁连山、携手保护祁连山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祁连山管护中心
相关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祁连山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基层落地、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林草局、祁连山管护中心依法依规负责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各县区、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由“由乱到治”转向“由治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