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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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市已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沿用原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同城转移。
(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网上申报免提供);
申报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点击登录页面底部的“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栏目申报。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可选中业务后点击点击“打印回执”获取业务办理回执。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点击业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栏目申报。
(二)同城转移(已在佛山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申报灵活就业人员)
查询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归集(缴存)”→“开设·转移·封存·调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及申报情况,可选中业务后点击点击“打印回执”获取业务办理回执。